各设区市建设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,各有关单位: 根据绿色建筑行动和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房管局、园林局、公用局、执法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、环土局、执法局,省属有关企业: 2019年1月